使用555之電路

其輸出之電流容量大(IC內部附有輸出放大器),故電路之結構簡單。

TYPE-Ⅰ為555之實例:由C與R之電阻值約可得1分鐘之計時時間。555在作為振盪器之用時,由於C之充電電壓必須予以放電,故IC之第7腳必須使用;在作計時用的場合,則第7腳予以閒置不接。

在設計上較重要的555 IC相當一只反轉器,故第6腳中所加以之電壓太低時,輸出端將輸出"H"狀態之信號。是故在利用充電時間之電路中,負荷應連接於電源之"H"側(+)。

假設利用電容之放電時間,則負荷連接於電源之"-"側,如TYPE-Ⅱ所示。

計時作用條件依C、R值的變化而定,故不易獲得太長之時間,一般而言,其實用範圍約在10分鐘以下。